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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钰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7-18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收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
上海诚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易”)、安吉兴锋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兴锋”)关于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通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汇垠日丰分别与上海诚易、安吉兴锋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汇垠日丰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6,00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转让给上海诚易,汇垠日丰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8,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5.81%)转让给安吉兴锋,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一)》(公告编号:2017-140)、《关于第一大股东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二)》(公告编号:2017-141)。
    2018 年 3 月 30 日,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就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股份转
让价款的支付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
约定不晚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当日,上海诚易分不超过 4 次向汇垠日丰指定的
收款银行账户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为在每次汇垠日丰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窗口就标的股份实际交割股数转让递交材
料前上海诚易支付对应的转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一)》(公告编号:2018-057)。
     2018 年 3 月 30 日,汇垠日丰与安吉兴锋就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股份转
让价款的支付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
约定本协议签署后,不晚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当日,在汇垠日丰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窗口就本次标的股份转让递交材料前安吉
兴锋须向汇垠日丰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柒亿捌仟零捌拾万元整(¥780,80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二)》(公告编号:2018-058)。
     二、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安吉兴锋的股份交割事宜尚未完成,交易
各方拟签署协议转让相关事项的延期履行协议。目前汇垠日丰已经与上海诚易、
安吉兴锋就延期履行协议的相关条款、交易事项进行了磋商,鉴于汇垠日丰需履
行合伙人大会等相关内部审议流程,且安吉兴锋关于如上事项的履行也须经上级
主管部门审批,交易各方预计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交易日内,即不晚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确定延期履行协议的内容及转让相关事项。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