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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8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ALMADEN CO.,LTD.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简称:亚玛顿
                            股票代码:002623




                    披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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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少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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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4,991,272,808.43           4,280,411,502.72                  1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166,482,520.95           2,165,983,916.88                   0.02%
产(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8,297,429.16             32.05%     1,272,000,811.32           1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18,157.67             -90.83%        9,032,020.43           -80.14%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271,417.93            -109.49%        2,403,380.39           -94.0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6,197,408.28            210.48%        98,451,384.99           144.33%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88.89%                0.06           -7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88.89%                0.06           -7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7%               -0.64%               0.42%            -1.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3,290.60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8,200,501.46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6,530.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2,040.4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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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628,640.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162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市亚玛顿 境内非国有法
                                45.00%      72,000,000                  质押               7,4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人
林金坤       境内自然人          6.53%      10,449,000                  冻结               2,400,000
常州高新技术
风险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2.90%       4,640,000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35%       2,161,500
公司
白红红       境内自然人          1.02%       1,624,110
邹盛生       境内自然人          0.56%        892,866                   质押                635,200
朱兵         境内自然人          0.51%        817,436
深圳市允泰投
资管理有限公
             其他                0.39%        620,608
司-允泰盈富
证券投资基金
林金锡       境内自然人          0.36%        568,500         426,37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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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存波        境内自然人          0.31%       500,55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                                 7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00
林金坤                                                   10,44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49,000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
                                                            4,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40,000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2,1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1,500
公司
白红红                                                      1,624,110 人民币普通股       1,624,110
邹盛生                                                       892,866 人民币普通股         892,866
朱兵                                                         817,436 人民币普通股         817,436
深圳市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620,608 人民币普通股         620,608
司-允泰盈富证券投资基金
邹存波                                                       500,552 人民币普通股         500,552
吴军                                                         4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461,500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林金锡先生、林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汉先生与林金坤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
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股东邹盛生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股份 177,238 股;股东白红红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24,110 股;股东深圳市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司-允泰盈富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46,908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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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大幅
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8.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5.51%,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收回招标保证金
及贷款保证金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1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为新建电站及新增客户
储备原材料和库存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2.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随着电站投入,电
站项目公司对应增值税留抵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6.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保证金
所致。

    7、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2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建电站项目并网验收
后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4.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为电站项目储备的库存
组件已安装到电站项目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93.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贵
州工厂开始投入建设购买设备预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规模较
去年同期好转,营运资金需求加大;同时,公司加大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入,因此借款规
模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8.91%,主要原因系上期应付票据本期全部到期
支付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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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2.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量增长导致采购
金额增加所致。

   1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新增客户货款所
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7.4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预
提的年终奖所致。

    15、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7.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银行贷款,导致
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7.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
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所致。

    17、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1.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电站项目公司新增融
资租赁借款所致。

    1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984.9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电站项目公司睢宁
亚玛顿开始发电实现收益,从而使得少数股东权益大幅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29.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缴增值税大幅上升及
上年同期计入管理税费的税金本期已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所致。
    2、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外销出货量的增加,使得公
司运输费用大幅度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增加了超薄双玻组件质量保险费用,从而使得销售
费用与去年同期比较大幅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0.9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随着公司电站规模的不断
扩大,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融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应借款利息大幅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0.8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应收款项部分收回
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7.99%,主要原因系宁波亚玛顿已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不需再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6、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3.16%,主要原因系:(1)光伏减反玻璃产品市场竞
争日趋激烈,原片供应厂商陆续进入镀膜玻璃领域,产品销售价格竞争加剧。同时,由于我
公司没有原片窑炉必须向原片供应商购买,因此采购成本上升,从而使得产品毛利率进一步

                                                                                         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降。(2)公司财务费用及销售费用的大幅度上升,使得公司营业利润进一步下降。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67%,主要原因是本期结转了确认不需再支付的供
应商货款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3.01%,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响水扶贫电站项目
的扶贫款及增加了雇主全额承担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所致。
    9、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产品销售毛利下降,财务费
用大幅增加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均有一定上涨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5.2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减少导致应纳税所
得额减少所致。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0.14%,主要原因系产品毛利率下
降,再加上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利润总额下降,因此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也随之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4.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商品
收回的现金增加及原片玻璃采购本期购买产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建电站
项目投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贷款到期
还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进展说明
    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批准
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3,200 万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599.76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贵州普安县楼下 5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江
苏徐州丰县耀辉“领跑者”40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新建 1GW 智能化超薄双玻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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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项目 》。2017年6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发行申请文件的受理通知。
2017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了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能否取
得上述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 年度非公开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7 年 04 月 12 日
                                                                  发行股票预案》
收到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非公开
                                2017 年 07 月 15 日
反馈意见                                                          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回复的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      2017 年 09 月 13 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常
                                                                  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

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金锡、林金汉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
                           公司实际控            个月内,不转让或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股份流通限                  2011 年 10
                           制人林金              者委托他人管理              长期       正常履行
承诺                                  制                          月 13 日
                           锡、林金汉            其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在
                                                 股份锁定限售期

                                                                                                    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不再
                      买入发行人的股
                      份,买入后六个月
                      内不再卖出发行
                      人股份;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任半年
                      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1、公司控股股东
                      常州市亚玛顿科
                      技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目前未从
                      事任何与亚玛顿
                      业务范围相同、相
                      似或构成实质竞
                      争的业务,亦不拥
公司控股股
                      有任何从事与亚
东常州市亚
                      玛顿股份可能产
玛顿科技有
                      生同业竞争的企
限公司、实 避免同业竞                  2011 年 10
                      业的股权或股份,            长期   正常履行
际控制人林 争                          月 13 日
                      或在任何与亚玛
金锡、林金
                      顿股份产生同业
汉、自然人
                      竞争的企业拥有
股东林金坤
                      任何利益;本公司
                      及本公司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
                      有)将来亦不会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亚玛
                      顿股份相竞争的
                      投资及业务;如出

                                                                1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现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亚玛顿
 股份及其他股东
 权益受到损害的
 情况,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上述承诺
 在本公司作为亚
 玛顿股份发起人
 股东期间内及在
 转让所持股份之
 日起一年内持续
 有效,并且不可变
 更或者撤销。2、
 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金锡、林金汉、
 股东林金坤承诺:
 本人及本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目
 前未从事任何与
 亚玛顿业务范围
 相同、相似或构成
 实质竞争的业务,
 亦不拥有任何从
 事与亚玛顿股份
 可能产生同业竞
 争的企业的股权
 或股份,或在任何
 与亚玛顿股份产
 生同业竞争的企
 业拥有任何利益;
 本人及本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
 来亦不会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亚玛顿股
 份相竞争的投资
 及业务;如出现因
 违反上述承诺而
 导致亚玛顿股份
 及其他股东权益
 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承诺在本人
                     作为亚玛顿股份
                     发起人股东期间
                     内及在转让所持
                     股份之日起一年
                     内持续有效,并且
                     不可变更或者撤
                     销
                      1、公司实际控制
                      人林金锡、林金汉
                      承诺:对 2009 年 7
                      月之前,公司未为
                      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的情况,承诺如
                      下:亚玛顿若因其
                      未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之规定缴纳
                      社会保险费而被
                      国家主管部门追
                      索、处罚,或牵涉
                      诉讼、仲裁以及其
                      他由此而导致亚
                      玛顿资产受损的
                      情形,因此所产生
                      的支出均由本人
公司实际控 关于缴纳社
                      无条件以现金全 2011 年 10
制人林金 会保险、住                             长期   正常履行
                      额承担。2、公司 月 13 日
锡、林金汉 房公积金
                      实际控制人林金
                      锡、林金汉承诺:
                      对于 2010 年 8 月
                      之前公司未为员
                      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的情况,承诺如
                      下:亚玛顿若因其
                      未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之规定缴纳
                      住房公积金,而被
                      国家主管部门追
                      索、处罚,或牵涉
                      诉讼、仲裁以及其
                      他由此而导致亚
                      玛顿资产受损的
                      情形,因此所产生
                      的支出均由本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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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条件以现金全
                                                  额承担。
                                                 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金锡、林金汉承
                                                 诺:本人及本人参
                                                 股或控股的公司
                                                 不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
                           公司实际控            者其他方式占用
                                      避免资金占                  2011 年 10
                           制人林金              股份公司之资金,            长期    正常履行
                                      用                          月 13 日
                           锡、林金汉            且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
                                                 的有关规定,避免
                                                 与公司发生除正
                                                 常业务外的一切
                                                 资金往来
股权激励承诺
                                                  1、现金分配的时
                                                  间和比例: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后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
                           常州亚玛顿             及资金需求状况
                                                                   2017 年 04 2017-2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股份有限公 现金分红    提议公司进行中                      正常履行
                                                                   月 27 日 19
                           司                     期现金分红。在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
                                                  时,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以
                                                  母公司与合并报
                                                  表孰低原则确定)
                                                  的 10%,且任意三
                                                  个连续会计年度
                                                  内,公司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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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不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2、
                                     公司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1)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3)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2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不适用
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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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    至                   29.00%
变动幅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50   至                     2,200
变动区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5.4
(万元)
                                      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随着公司太阳能电站
                                      项目的陆续并网,电站业务收益增加。二、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安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亚玛顿自投产以来运营顺利,订单量充足,盈利状况较好。三、
                                      公司四季度超薄双玻组件订单量增加,同时公司加强内控管理,
                                      节能降本,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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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在
2017 年 07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上的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