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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05-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承诺独立
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关于转让南京晴昶阳新能
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等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就此次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转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
构,加强公司管理。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
       3、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转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基于当前整体经营发展规划考虑而做
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强公司管理。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在公司
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葛晓奇   曾剑伟   仲鸣兰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