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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6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 号文《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4,560.00 万元后的净
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7,440.00 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
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天 宁 支 行 营 业 部 开 设 的 613001040888882 账 户 中 人 民 币
77,440.00 万 元 、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开 设 的
1105020239278018890 账户中人民币 70,000.00 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其他发行
费用 572.00 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6,868.00 万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验字(2011)0110 号《验资
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并于 2010 年 8 月 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新开具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开设于农业银行永红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14101040012456),同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
墅堰支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12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原募投项
目“新建 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
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根据《深圳证交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 在 广 发 银 行 常 州 分 行 新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13680151601000206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2001628736059123456)、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60788)、江苏银行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2200188000045678 ) 和 江 苏 银 行 朝 阳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82200188000036789)共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同时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
    2014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及“超薄双玻光伏建
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
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
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广发银行常州分行新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6801516010002992),并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
州戚墅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6686);同时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根据《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
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戚墅堰支行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20229000288889),并将结余资金转入新增募集资金
专户广发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3680151601000299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存款性质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活期        募投账户   136801516010002062              0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活期        募投账户   136801516010002992              0

        合计                                                                   0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金已按规
定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将上述账户全部
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