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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31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在常州市天宁
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 5 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
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5 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葛晓奇、曾剑伟、刘
金祥;
       审计委员会(4 人组成):刘金祥(召集人)、刘芹、葛晓奇、曾剑伟;
       提名委员会(4 人组成):葛晓奇(召集人)、曾剑伟、刘金祥、林金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人组成):曾剑伟(召集人)、葛晓奇、刘金祥、林金
汉;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林金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芹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9-88880023
    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邮箱:lq@czamd.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倪红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
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亚
玛顿”)的申请,为拓宽融资渠道及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贵安亚玛顿拟向贵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简历
    林金锡先生: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1980 年-1996 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 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009 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2017 年被聘任为常
州市光伏行业协会会长。2010 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
利金奖。2011 年被评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16.85 万股,与
林金汉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金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
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林金汉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1988 年担任江苏化工学院教师,1988 年-1991 年就
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取得硕士学历,1991 年-2010 年 3 月担任广州爱
先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
等奖;2005 年及 2008 年二度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08 年获得中
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林金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0 万股,与林金锡共同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林金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
情形。

    刘芹女士: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
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刘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
董事的情形。

    倪红霞女士:中国国籍,女,1979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等供应
链方面管理工作;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在无锡艺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从
事采购、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在常
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及管理工作;2017 年 10 月至今,在常州亚玛顿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控、内审、环保、安全等方面管理工作。

    截止披露日,倪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倪红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