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赵治亚博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 名,代表公司 1,223,877,023 股股份,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033%。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 公司 992,235,700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522%,其中中小股东 共 5 名,代表公司 2,754,636 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 11 人,代表公司 231,641,323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11%,其 中中小股东共 11 名,代表公司 231,641,323 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2%;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4%;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9%;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7%。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2%;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4%;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9%;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7%。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2%;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4%;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0,79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486%;反对 3,070,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9%;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318,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872%;反对 3,070,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101%;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7%。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6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07%;反对 11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28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16%;反对 11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2%;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4%;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2%;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4%;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6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07%;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28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16%;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56%;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28%。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0,76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461%;反对 3,100,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4%;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288,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744%;反对 3,100,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229%;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4 数的 99.9937%;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8,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71%;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2%;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2,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4%;反对 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地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7%;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8,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71%;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23,79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5 数的 99.9937%;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318,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71%;反对 7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