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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3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6,547,156股。根据《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公司实施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不变,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609,934,771股,按照2019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进行分配。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616,481,9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根据
《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
(含税)进行。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8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9年12月31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无变化。本公司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547,156股股份不予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609,934,771.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6,547,156.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65,960,862.60 元= 609,934,771 股×0.6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
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593628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593628 元/股=365,960,862.60 元÷616,481,927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3628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19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

    2          08*****770              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0年5
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

    咨询联系人:洪彦、尤雅

    咨询电话:0592-3781760;0592-6511111;

    传真电话:0592-6515151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