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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2-07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8-012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

一)下午 14:30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

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

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1 日-2018 年 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1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1已经2018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
告》。

    议案2、议案3已经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12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7

年12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
                                                              √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 号宜昌交运集团证券
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

0717-6443860。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9日上午8:30-11:30及下

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

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昌市港窑路 5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43003
    电话号码:0717-6451437

    传真号码:0717-6443860

    联系人:王凤琴   方佳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

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7”,投票简称为“宜
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
                                                               √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
                                 的议案》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
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