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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昌交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41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3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

提示”章节,详细说明了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敬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重大风

险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但不排除发生以上

事项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目前已完成的事项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宜昌交运,证券代码:

002627)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

披露了停牌进展情况。《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

公告》详见 2019 年 1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

性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及相关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

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 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回复,

并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

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及相关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将在
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

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正式批准,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

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有关规定,公

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股

东大会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