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4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
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游轮中心”)以借款方式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三年。《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详 见 2018 年 4 月 23 日 、 2018 年 5 月 15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5 月 30 日与三峡游轮中
心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以借款形式分别向三峡游轮中心提供人民
币 9,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合同期限为一年。《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详见 2018 年 6 月 9 日的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根据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公司与三峡
游轮中心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与三峡游轮中心签订了《财务资助展期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向三峡游轮中心提供的 9,000 万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年
财务资助展期金额:人民币 9,000 万元
财务资助展期期限:2019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财务资助展期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公司对外融资实际成本
为参考标准,约定资金展期成本费率为 6.09%(基准利率 4.35%上浮
40%),三峡游轮中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利率和实际财务资助余额按月
付息。
本金偿还:财务资助款项到期或提前偿还,可一次性偿还或分批
偿还。如三峡游轮中心到期未能偿还本金余额,则双方根据当期实际
利率另行签订财务资助展期协议。
(二)公司向三峡游轮中心提供的财务资助 4,000 万元展期一年
财务资助展期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财务资助展期期限:2019 年 5 月 3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
财务资助展期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公司对外融资实际成本
为参考标准,约定资金展期成本费率为 6.09%(基准利率 4.35%上浮
40%),三峡游轮中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利率和实际财务资助余额按月
付息。
本金偿还:财务资助款项到期或提前偿还,可一次性偿还或分批
偿还。如三峡游轮中心到期未能偿还本金余额,则双方根据当期实际
利率另行签订财务资助展期协议。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3,000 万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6.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提供的
财务资助未出现逾期付息或未归还本金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三峡游轮中心签订的《财务资助展期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