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成都路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8-11-1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李志刚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李志
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李志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任要
求,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跃先




                                   王良成




                                    游宏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