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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路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9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
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
事3名,实际现场参加表决监事2名,监事俞珈玮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
托监事曹征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
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
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中参与激励的 153 名激励对象无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3-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