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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路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4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9-037),上述公告于2019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2019年4月11日,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关
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4 日-2019 年 4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4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下午 3:00 的任意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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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

    5、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6、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峙宏先生

   8、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9、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0名,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287,490,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7.7946%。其中:(1)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033,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33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7,456,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35.1609%。

    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86,511,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3732%。

    3、 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孙旭军、熊鹰、郭皓、高跃先、游宏、王
良成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王建勇、曹征、俞珈玮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
志刚、王继伟、冯梅、左宇柯、徐基伟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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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398,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686%;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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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86,398,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99.8686%;
113,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0.1314%;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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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76,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5%;
反对 1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得票情况如下:

    候选人:刘峙宏    同意股份数:286,035,863 票;

    候选人:刘其福    同意股份数:286,035,863 票;

    候选人:向   荣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候选人:孙旭军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候选人:熊   鹰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候选人:徐基伟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经选举,刘峙宏先生、刘其福先生、向荣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徐
基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得票情况如下:

    候选人:高跃先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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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游      宏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候选人:王良成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经选举,高跃先先生、游宏先生、王良成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得票情况如下:

    候选人:曹      征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候选人:俞珈玮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 票。

    经选举,曹征先生、俞珈玮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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