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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
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担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连鸿          陈康幼      王   晓




                                                      2018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