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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查询公
司银行账户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被冻结账户的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实际冻结金

                名称                                                        额(元)

 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黎明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         15,876.19

         公司

 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     一般存款账户        635,265.72

         公司                    行

 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温州分行       一般存款账户         56,618.32

         公司

 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华夏银行绵阳高新支     一般存款账户         29,471.97

         公司                    行

 合计                        -                      -                  -     737,232.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故暂无冻结
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尚未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服业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务
及大宗贸易业务。其中,油服业务主要由上市公司及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经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务主要由四川仁智新
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智新材料”)经营,大宗贸易业务主要由
上市公司及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都”)经营。石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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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仁智新材料及上海衡都均作为独立法人主体运营,经自查业务开展和现金周
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账户为上市公司所使用的部分银行账户,日常主要用
于原油服业务客户回款及支付上市公司层面之管理费用,涉及往来的资金金额较
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的资金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1%,非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
费用的主要银行账户,暂时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继续被冻结的情
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事态发展,待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后,将依法采
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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