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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19-06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
30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
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A幢仁智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昊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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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4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0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84,188,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367%。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1,387,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29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01,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801,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8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1,433,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272%;
反对 2,7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68%;弃权 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1,433,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272%;
反对 2,7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68%;弃权 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1,433,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272%;


                                     2
反对 2,6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048%;弃权 141,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1,433,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272%;
反对 2,7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68%;弃权 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524,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358%;
反对 2,5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22%;弃权 13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4.9117%;反对 2,52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195%;
弃权 13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86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81,54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63%;
反对 2,48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50%;弃权 158,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5292%;反对 2,48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024%;
弃权 15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5.66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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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465,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656%;
反对 2,7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078%;弃权 22,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8021%;反对 2,70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984%;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99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458,2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569%;
反对 2,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165%;弃权 22,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5415%;反对 2,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589%;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9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浙江仁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程序及提案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3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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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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