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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仁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19-10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
 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规定。                               他相关规定。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
 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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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
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
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


                                     2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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