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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能源:关于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组建 PPP 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现金出资 12,480 万元与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华西能航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 PPP 项目公司--
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与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实施机构”)、成都华西能
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利津县中心
医院新院区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 78,000 万元。
    根据 PPP 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为推进 PPP 项目
合同的顺利执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现金出资 12,480 万元与利津县
财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财金”)、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能航”)、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星建设”)合资设立 PPP 项目公司--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次 PPP 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移交的具体实施。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

                                     1
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公司合资组建 PPP 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7228%。截至目前,公
司对外投资期末余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6.02%(不含本次
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
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介绍
    1、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大桥路 15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国
    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7 日
    主营业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城乡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房地产开发;
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
    (2)单位名称: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 6 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
心C区
    法定代表人:黎小林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3 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3)单位名称: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住所:华蓥市渠水路 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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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匡建华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28 日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景区开发、新能源开发、农业资
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
利水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
程、地基基础工程、输变电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桥涵、线路、
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等。
    2、利津财金为本次 PPP 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华西能源、星星建设、成
都华西能航为本次 PPP 项目的社会资本股东单位。
    3、公司与利津财金、星星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成都华西能航执行董
事、总经理黎小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兄弟,成都华西能航属于《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三款项下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大桥路 158 号
    注册资本:15,600 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停
车场经营;餐饮服务;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
业服务;保洁服务。
    出资比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其中,利津财金出资 1,560 万
元,占项目公司 10%的股权;华西能源出资 12,480 万元,占项目公司 80%的股权;
星星建设出资 156 万元,占项目公司 1%的股权;成都华西能航出资 1,404 万元、
占项目公司 9%的股权。
    出资时间: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 1 个月内,各股东方出资到位资金为应出资
额的 30%;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各股东方出资到位资金为应出资额的
60%;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 12 个月内,各股东方应出资额应全部出资到位。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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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认为:(1)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 PPP 项目投资
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 PPP 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 PPP 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并将
PPP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2)公司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完全按市场原则,按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东权益,有利于尽
快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稳步发展。
    2、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 PPP 项目投
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PPP 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 PPP 项目合同顺利执
行的保证措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华西能源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合资组建 PPP 项目公司无异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完全按市场原则,是根据
PPP 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PPP 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 PPP 项目
合同顺利执行,有利于尽快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 PPP 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 PPP 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 PPP 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并将 PPP 项目建设、
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移交等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
的风险。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7288%,且可分期出资,
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项目是公司再次承接的 PPP 项目工程合同,尽管公司在工程总包业务领
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已成功实施完成了数十个国内外电站 EPC 工程总包及
其他工程总包合同,但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因行业、地区及外部环境差异
等要素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一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工程管理等缺乏经验
的风险。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法规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自然


                                     4
灾害、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工期延后、合同款项不能按期收回;
主要原材料、人工价格上涨导致建设和运营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项目最终执行
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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