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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能源:关于转让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转让玉
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公司与光大
环保能源(玉林)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玉林
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川能华西”)100%的股权转让给光
大环保能源(玉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保玉林”),转让金额 13,5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 号:上
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玉林川能华西股权结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情形。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3月31日,玉林川能华西总资产51,982.77万
元,净资产13,469.24万元;2019年1-3月,玉林川能华西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2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光大环保玉林是中国光大环保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收购玉林垃
圾发电项目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展实质经营;中国光大环保能源(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企业,是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光大环保玉林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
                                     1
有限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257.HK),是中国环保行业领军企业,具
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光大环保玉林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100.00%



                  中国光大环保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控股有限公司



    3、光大环保玉林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9,512,163.7 万
港元,净资产 3,392,610.7 万港元,2018 年 1-12 月,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实
现收入 2,722,799.8 万港元,净利润 431,923.5 万港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光大环保玉林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未知光大环保玉林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涉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人员安置:玉林川能华西员工任用实行双向选择,对经甲方考察能胜任
岗位工作、并愿继续留任的,由玉林川能华西继续聘用;对未继续留任的公司原
选派至玉林川能华西的管理人员,由公司负责安置。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或同业竞争,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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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股权转
让是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完善资产配置的尝试举措;股权转让所获资金将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本次股权出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
务和生产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异议。
    2、鉴于公司为玉林川能华西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了3.63亿元的担保,交易双
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后一个月内,玉林川能华西与中国建设银行玉林分
行协商,解除公司为玉林川能华西提供的担保。目前,公司正积极协同、配合玉
林川能华西向银行申请办理上述担保解除有关事宜。
    3、公司不存在委托玉林川能华西理财的情形。
    4、玉林川能华西应付华西能源EPC工程剩余款项(质保金)4,560万元是根
据行业惯例和双方签订的EPC合同约定,尚未到付款节点的工程尾款,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除以上补充内容外,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玉林川能华西
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无变化。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补充公
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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