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科技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