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1-16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8-00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100)。截止目前,公司并无存在重大遗漏或其他需补
充说明。现就相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易威斯诉公司损害易威斯利益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说明
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威斯”)就
852 万元款项转至公司账户事项诉公司损害易威斯利益纠纷一案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前,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与曹慧芳等人签订的增资协议、易威
斯董事会关于撤回本次诉讼的董事会决议、易威斯董事会关于罢免曹
慧芳和曹雯钧担任的易威斯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董事会决议
等资料。公司向法院作出如下说明:
易威斯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应经易威斯董事会同意,本次诉讼未
经易威斯董事会同意,并非易威斯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委托手续系曹
慧芳利用其保管的印鉴而进行的虚假授权,并非真实授权,相关代理
人无权代表易威斯参与诉讼,曹慧芳利用其保管的印鉴操控易威斯提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起的诉讼已被易威斯董事会决议撤回,本案不应继续审理。此外,易
威斯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1 日通过相关议案,已罢免曹慧芳担任的
易威斯董事长和曹雯钧担任的易威斯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和聘任了
新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并要求曹慧芳立即移交其保管的
易威斯印鉴和证照,曹慧芳和曹雯钧已不具备使用易威斯印鉴和证照
的合法身份。
当庭法官认为由于双方对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及投资协议
之间的效力存在争议,而该等争议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但相关争议
的认定将影响本案审理的程序性问题,因此决定本案中止审理,并建
议原告另行提起相关诉讼以确认有关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法庭将根据
有关董事会决议的效力诉讼情况恢复对本案的审理。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有关确认易威斯董事会决议效力之诉的相
关材料。
二、关于公司诉曹雯钧、曹慧芳等人合同纠纷一案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诉曹雯钧、曹慧芳、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
英迪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郭路长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相关人员到庭参与本
次开庭。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判决。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上述投资款赎回诉讼事项的进展,积极通过司
法途径对并购过程中相关交易对手的失信行为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
人持续侵害公司及易威斯合法权益的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的权利,保障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好上市公司所有股东
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未来并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将在信息披露
工作中进一步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职
责和义务。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