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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5-2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9-03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周二)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

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
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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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299,351,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877%,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琦、李昊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98,893,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14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45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2%。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同)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8,5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73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6%;弃权
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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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8.735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99,32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6%;弃权
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8.735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6%;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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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78.735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299,32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6.3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9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85.0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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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299,32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6%;弃权
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8.735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9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85.0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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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99,32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6.3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相关股东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
     同 意 299,322,8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的议案》
    同意299,32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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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8,96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
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6%;弃权
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2%;反对3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8.735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

方案实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99,32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8%。

    四、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照、蔡宁、陈婧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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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李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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