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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科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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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申科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各项业务
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和事项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采购和销售、发展战略、
组织构架、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和筹资、预算管理、
成本管控、关联交易、工程项目、研发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
息披露管理等,涵盖了公司所有职能管理部门及其主要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募集
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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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1%≤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报            3%               业收入的 3%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
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如公司决策程序缺陷,可能导致出现严重决策失误,偏离既定经营目标;未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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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经营原则,发生严重违规经营问题,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公司内部监督
机构未能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内部监督失效等。

    重要缺陷:公司因未遵循既定内部控制程序,或者内部控制本身存在设计缺
陷,其影响达不到重要性缺陷标准,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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