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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要求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
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
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
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
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及新会计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
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
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54,632,064.0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7,014,528.51
    应收账款          132,382,464.4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543,886.94
   其他应收款          3,543,886.94
    固定资产          170,293,380.67
                                           固定资产          170,293,380.67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74,239,344.13
                                           在建工程          74,239,344.13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20,902,333.4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8,864,479.79
    应付账款           37,962,146.39
    应付利息              73.1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18,111.97
   其他应付款          1,418,038.8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8,500,000.00
   专项应付款          18,500,000.00
                                           管理费用        16,526,509.59
       管理费用        23,851,384.01
                                           研发费用         7,324,874.4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
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3)本次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
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