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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棒杰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棒杰股份”或“公司”)2014 年配股的保荐机构,自
棒杰股份配售股份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其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
义务,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持续督导事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棒杰股份使用 2014
年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14 年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共计可配售
30,015,000 股,实际配售 28,006,271 股,配股价格为 4.98 元/股,募集资金共计
139,471,229.58 元。

    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为 581012010105170309 的人民币账户 134,461,414.55
元(已扣除承销商保荐费及承销费 4,986,780.74 元,上市登记费 28,006.27 元,
包含 4,971.98 元为承销商多汇入的利息,应返还承销商),减除审计验资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共计人民币 1,724,889.55 元,以及应返还给承销商多
汇入的利息 4,971.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731,553.02 元,其中注册资
本人民币 28,006,271.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104,725,282.02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471,229.5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731,553.02 元。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2,000 吨锦纶 DTY 和 1,200 吨包
 1                                              9,952.28          9,952.28
        覆纱的技改项目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3,320.88
                   合计                         14,952.28         13,273.16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将配股项目“年产 2,000 吨锦纶 DTY 和 1,200 吨包覆纱的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
额 4,849.09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
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姗娥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姗娥针织”)年染整加工 7,500 吨服装产品扩建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姗娥针织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
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姗娥
针织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0,190,131.31 元暂时闲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
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
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适时投资
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拟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
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审计部应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亦对本
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七、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棒杰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中泰证券对棒杰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彦栋                嵇志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