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
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17 日— 2014 年 4 月 18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4 月 18 日
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3:00 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11 日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份总数为 120,184,3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6.7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
行投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20,169,0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5,30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085%。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昊、孙林夫、罗正英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207,326.05 元,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551,180.19 元,公司 201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 323,353,397.98 元,资本公积余额 641,952,841.75 元;报告期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 322,766,522.80 元。
     为兼顾中小股东利益,让所有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经控股股东提议,拟实
施现金分红的预案,拟以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600,000元。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
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依
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业绩,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3年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核算,共计发放370.77万元。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意见和保荐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0,176,344 股同意;0 股反对; 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0 .0067%。


    13、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13.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相关限售规定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7 限制性股票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解锁程序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式和程序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9 回购注销的原则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10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11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12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119,903,344 股同意;0股反对;8,007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3%、 0 %、 0 .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一宏、庞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