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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1-0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 月 7 日— 2015 年 1 月 8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 月 8 日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5 年 1 月 7 日下午 3:00 至 2015 年 1 月 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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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18,279,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5.336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1,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18,156,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4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22,31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6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243,060    股同意;36,0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96%、0.0304%、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5,573     股同意;36,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41%、15.5459%、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239,560    股同意;39,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66%、0.0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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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2,073     股同意;39,500股反对;0 股弃权,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27%、17.057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 7.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苏州木渎支行申请总
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
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苏州太湖度
假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苏州
吴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光福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
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口
押汇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118,243,060   股同意;36,0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96%、0.0304%、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5,573     股同意;36,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41%、15.5459%、0%。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 1 亿美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如公司仍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予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表决结果:118,243,060   股同意;36,0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96%、0.0304%、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5,573     股同意;36,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41%、15.5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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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一宏、王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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