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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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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395,219,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518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84,07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96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88,890,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7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6,329,324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84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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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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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395,210,2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2%;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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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4,5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桂冠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59,230,4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5%;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3%;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桂冠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59,230,4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5%;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3%;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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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桂冠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59,221,1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9%;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65,8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1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95,210,8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1%;弃权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2%。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马玉燕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393,287,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275,1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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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许菁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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