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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安国纪: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 券 代 码 : 0 0 26 36       证 券简 称 : 金 安 国 纪   公 告 编 号: 2 0 19 - 0 2 4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
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相应变更。

      (2)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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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与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原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作出的合
并、分拆、新增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②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③将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④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⑤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⑥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⑦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①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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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④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⑤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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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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