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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安国纪: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9-02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和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前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开展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
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审批程序通过生效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上述情况的详细内容可见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于后期继续开展
现金管理业务,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
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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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
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第七章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审批权限

     本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金额 700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70,300 万元。
本公司和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合计未到期金额 71,000 万元。

七、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开展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增加以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额度的议
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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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控程序,以防范可能的风险。我们同意将本次现金管理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开展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
起二十四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金安国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金安国纪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金安国纪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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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