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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赞宇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PPP项目的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7月4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PPP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达美”)
拟使用自筹资金投资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13个乡镇的“蕲春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
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蕲春项目),参与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一、对外投资概述
    蕲春项目属于市政污水处理类工程。该项目发起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于
2017年9月29日正式列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管理库项目。目
前该项目处于执行阶段。整个项目预计2018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项目名称:蕲春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总投资额:36026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承办单位: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13个乡镇
    新天达美已与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蕲春住建局”)、蕲春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堂公司”)及
政府出资方蕲春自来水公司就投资蕲春项目展开谈判,目前各方达成合作共识,
新天达美拟通过与华堂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对蕲春项目公司华实蕲春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
其中华堂公司认缴99%资本金共计7920万元,已实际出资到位30%资金2376万元。
新天达美拟以自筹资金7,693.6346万元受让华堂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96%股权
(其中:支付华堂公司股权转让款2,317.6346万元、对项目公司出资5376万元),
并与华堂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进行项目的建设工作。
    蕲春项目投资总额36026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项
目资本金 8000万元,拟由项目公司筹集(在项目公司中新天达美拟出资96%股份,
华堂公司拟出资3%股份,蕲春自来水公司拟出资1%股份),其余资金拟通过银行
贷款及湖北省政府水处理专项债资金取得。项目公司负责蕲春项目建设、运营、
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新天达美与蕲春县住建局、华堂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已经新天达美二届四次
董事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蕲春项目在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的额度范围内,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725778370F
    3、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 占晶
    5、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01 年 02 月 23 日
    7、营业期限至: 2021 年 02 月 22 日
    8、登记机关: 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9、住所: 武昌区中北路 269 号
    10、经营范围: 对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市政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环保
科技研发;环保设备批零兼营;工程项目咨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
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废水及固体废物(不
含危化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态修复;土壤、河道治理;园林绿化;普
通货物运输;环境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实蕲春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26MA492WT566
       3、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 张晓东
       5、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18 年 01 月 29 日
       8、登记机关: 蕲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9、住所: 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 160 号
       10、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承接市政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转让前发起人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7920          货币      99%
蕲春自来水公司                               80           货币       1%
合计                                        8000                    100%

    股权转让后发起人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80          货币      96%

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40           货币       3%
蕲春自来水公司                               80           货币       1%
合计                                        8000                    100%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出 让 方(甲方):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受 让 方(乙方):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华实蕲春水务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指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所持有的、拟向乙方转让且乙方同意受
让的目标公司 96%股权(7680 万元);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96%的股权(即出资额 7680 万元,其中实
缴注册资本 2304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5376 万元)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2、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317.6346 万元。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及目标公司应当配合乙方完成标
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将乙方记载于股东名录并向乙方出
具出资证明书。
    4、标的股权过户到乙方名下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甲方
指定的银行账户。
    5、标的股权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项目公司支付 5376
万元。完成项目公司 5376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
    (2)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一:占旺华           身份证号码:42212119570607****
    丙方二:詹旺堂                身份证号码:42212119610316****
    (丙方一、丙方二以下合称“丙方”)
    丙方为乙方股东,持有乙方 100%股权。
    1、合作方式:乙方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96%股权依法转让给甲方,由甲方
和乙方完成蕲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2、项目公司将蕲春项目的土建部分(含厂区及管网、主辅材)发包给乙方。
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发包给甲方。同等条件下甲方将除核心工艺部分外的安装工
程优先交给乙方施工。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新天达美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利于新天
达美继续在湖北省内继续开拓市场,更有利于新天达美可持续发展,将进一步提
升新天达美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为新天达美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六、投资风险及对策
    本项目主要的风险有项目建设期风险、项目运营管理风险。因此新天达美在
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做好各方面环保措施,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监理制等
相关制度,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以保障项目顺利建设竣工并
运营。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新天达美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3、新天达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