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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勤上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4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1678 号” 文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582,010,574 股,其中购买标的资
产 的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264,550,260 股 ,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317,460,314 股。该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 1,799,999,980.38 元,扣除发行手续
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8,9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1,099,980.38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方花旗”)
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账目用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801013100106631    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
         常平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90188000023978      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
         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801013800106630    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
         常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现
                              8114801013800106627
         常平支行                                    金对价、相关费用、超募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
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 的专项帐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
金专户变更事宜,与新设账户托管银行、东方花旗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
要,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发现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
规定,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方花旗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