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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勤上股份: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
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郑健、郑勇、张凤莲和北京彩易达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易达”)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就华统集
团指定主体、郑健及其指定主体对彩易达增资,以及增资完成后公司以 625 万
元向郑健转让彩易达 2.50%的股权(102.50 万股)事宜进行约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与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鉴于目前,郑健尚未向公司支付前述 625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经双方友好协
商,拟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郑健
   4、成立日期:2002 年 3 月 11 日
   5、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 7 号 3207 室
   6、注册资本:人民币 4100 万元
   7、经营范围:制造大屏幕;技术推广服务;调试、维修、租赁电子产品;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大屏幕、照明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办公用机械。
   北京彩易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417,105,636.57                       396,730,328.27
资产总额
                                    222,760,349.35                       211,496,324.99
负债总额
                                    194,345,287.22                       185,234,003.28
净资产

     项目            2019 年 7 月(未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166,352,774.56                       258,138,347.81
营业收入

                                     11,820,674.21                         1,224,705.30
利润总额

                                     10,027,788.81                             1,856.86
净利润

    北京彩易达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姓名或名称                  变更前持股比例           变更后持股比例

 宁波一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18.00%
 宁波坤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                   12.00%
                  郑健                           17.70%                   15.20%
   宁波韵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7%                   17.3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3.00%                   25.50%
                  郑勇                               6.71%                6.71%
                 张凤莲                              5.23%                5.23%
                  合计                               100.00               100.00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郑健: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4206001976****0039,住所地深圳市宝安
区宝安大道万象新天地。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郑健
   受让方(乙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11 日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依法注册登记设立,总股本为人民币 4100 万
元。其中,甲乙双方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签订了《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乙方
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2.5%的股权(102.50 万股,以下简称“原标的股份”)转让给
甲方,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625 万元,原标的股份的转让已办理完毕工商变
更手续。
   现由于甲方提出要将原受让的股份(102.50 万股)以同等条件转让给乙方(以
下简称“新标的股份”),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
就新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拥有标的公
司 2.5%的股权(102.50 万股)及与之相应的股东权益以同等条件依法转让给乙
方。
   2、经甲乙双方均同意并确认,新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625 万
元。
   3、鉴于甲方受让原标的股份时尚未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甲乙双方一致
确认:本次新标的股份转让,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股权转让款。甲乙双方关
于原标的股份与新标的股份之间的股权转让款互相冲抵。
   (二)、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为其合法取得的股份,并对其拥有合法有效的处
分权,保证该股份未设定质押,未被冻结,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
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
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过户费由(如有)和其它有关费用(如
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六)、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书自甲、乙方签字或盖章(公司)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当地工商局的要求到工商局完成变更登
记手续。
   (八)、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关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 2018 年 1 月 13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
中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郑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彩易达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