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的进展公告2020-01-23
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0-00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杨建新、樊梅花夫妇及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睿景”)
与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基金公司”)签署了《表决
权委托协议》。杨建新、樊梅花夫妇及新余睿景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24,105.6931 万股股份(约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5.47%)对应的表决权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
新兴基金公司行使,委托权利的行使期限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即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止 )。 具体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杨建新先生与新兴基金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
议》。该补充协议约定杨建新先生将《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委托表决权
期限延长 3 年,即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杨建新先生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3,36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9%)相关表决权委托新兴基
金公司行使期限至 2027 年 9 月 19 日。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杨建新
乙方: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延长表决权委托期限
1、甲方同意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表决权期限延长 3 年,延长后,乙方受
托管理及行使甲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3,36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9%)表决
权期限至 2027 年 9 月 19 日届满。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3,360,500 股,占公司总股
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的进展公告
本的 13.69%)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以下合称“授权股份”)
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处分权(包
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以下合称“委托权利”)不可撤
销地委托乙方行使。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及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其他约定
1、涉及甲方委托表决权事宜的,各方权利义务及其他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延长期
内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本协议签署后,《表决权委托协议》涉及甲方之权利义务的条款,其适用期限自动
延长至 2027 年 9 月 19 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签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