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受让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占杰 钟永成 陈信勇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