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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关于受让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2-0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收购不购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已经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1、2018 年 2 月 7 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公司”或
“本公司”)、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浙江宏荣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荣投资”)、卢震宇、冀雄、张贤康 、杨永安、陈志国等
共同与浙江弘屹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屹机电”)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
资一揽子协议》。永高股份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320 万元受让弘屹机电持有的
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智能”)19.41%的股权,公元集团
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168 万元受让弘屹机电持有公元智能 17.18%的股权。同时
为支持公元智能业务发展,公元集团、宏荣投资、卢震宇、冀雄、张贤康、杨永
安、陈志国拟共同以人民币 2,000 万元对公元智能进行增资,其中 529.41 万元增
加注册资本,剩余 1,470.5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中,标的公司其他
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永高股份最终将持有公元
智能 15%的股权。
   股权转让及增资前后,公元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转(受)              本次增资中   本次增资中
           增资前持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股东                  让股权比例                作为注册资   作为资本公
           股比例(%)                金额                                 的持股比例
                           (%)                   本金额       积金额
弘屹机电      90.00%       36.59%            0                         0       41.27%
元邦投资         10%                         0                                  7.73%
公元集团           0       17.18%        240          63.54       176.46          16%
永高股份           0       19.41%            0                                    15%
宏荣投资           0                     440         116.47       323.53           5%
卢震宇             0                     264          69.88       194.12           3%
  冀雄             0                     264          69.88       194.12           3%
张贤康             0                     264          69.88       194.12           3%
杨永安             0                     264          69.88       194.12           3%
陈志国             0                     264          69.88       194.12           3%
 合计          100%                     2000         529.41      1470.59         100%
     (注:“元邦投资”为台州元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简称,在股权转让及增资

 前弘屹机电持有公元智能 90%股权,元邦投资持有公元智能 10%股权)

     2、本次事项中,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宏荣投资为公司副董事长张炜
 及夫人共同投资设立、卢震宇、冀雄、张贤康、杨永安、陈志国为公司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
 公司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4 票同意、5 票回避、0 票反
 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卢震宇、张炜、卢彩芬、冀雄、陈志国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二、交易对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弘屹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弘屹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MA29YB5Y4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仙浦汪村
     法定代表人:金祖森

                                         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7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67 年 8 月 6 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模具研发、制造、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股东:金祖森(持股 53.15%)、杨明(持股 46.85%)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台州元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台州元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MA29Y9HX70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仙浦汪村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祖森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2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8 月 2 日至 9999 年 9 月 9 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股东:金祖森 53.15%,杨明 46.85%。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关联方
   1、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台州市黄岩区印山路 3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均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62 年 12 月 18 日止
                                     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股东:张建均(持股 75%)、卢彩芬(持股 25%)
   关联关系:公元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472,296,37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2.05%。
   2、浙江宏荣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宏荣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开发区锦川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宇萍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65 年 10 月 29 日止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
   企业股东:张炜(持股 60%)、王宇萍(持股 40%)
   关联关系:张炜为永高股份副董事长,与王宇萍系夫妻关系,张炜持有公司
股份 123,32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8%,王宇萍持有公司股份 13,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
   3、卢震宇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5 年 3 月,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
区东城街道康复路。目前担任永高股份董事长。
   4、冀雄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 9 月,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
区东城街道海棠新村。目前担任永高股份总经理。
    5、张贤康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60 年 3 月,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
区东城街道管驿巷。目前担任永高股份副总经理。
    6、杨永安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7 月,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
区八一四大道 8 号金钻广场。目前担任永高股份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7、陈志国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住河北省承德市承德
县下板城镇迎宾路帝贤吉星。目前担任永高股份董事会秘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及其权属状况
   本次的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永固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金祖森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329.41 万元,本次增资
2,000 万元,529.41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470.5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金)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67 年 8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模具研发、制造、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元智能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及增资前          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最终持股比例(%)

  弘屹机电                 90                          41.23

  元邦投资                 10                          7.73
  公元集团                 0                            16
  永高股份                 0                            15
  宏荣投资                 0                             5
  卢震宇                   0                             3
  冀雄                     0                             3

                                       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张贤康                     0                                   3
  杨永安                     0                                   3
  陈志国                     0                                   3
  合计                      100                                 100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元智能进行了审计,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34010002 号《台州公元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元智能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资产合计                                        30,704,187.01            20,005,743.31

负债合计                                        17,776,269.57             2,006,5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27,917.44            17,999,243.31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总收入                                       3,624,058.99                             0
营业利润                                          -937,217.55                   -756.69

净利润                                            -935,049.69                   -75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2,241.63                  5,743.31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威资产估计”)对公元智能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沪申威评报字(2018)
第 2001 号《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前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20,005,743.31 元 , 负 债 账 面 值 为 2,006,500.00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值 为
17,999,243.31 元,经评估,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
立的前提下,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64,005,743.31 元,负
债评估值为 2,006,500.00 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61,999,243.31 元,大写:人民币陆
仟壹佰玖拾玖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叁角壹分。评估增值 44,000,000.00 元,增值
率 244.45%。委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               200.57           200.57

    货币资金                     0.57             0.57

    其他应收款净额             200.00           200.00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800.00          6,200.00     4,400.00       244.44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800.00          6,200.00     4,400.00       244.44

三、资产合计                 2,000.57          6,500.57     4,400.00       219.94

四、流动负债合计               200.65           200.65

    其他应付款                 200.65           200.65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六、负债总计                   200.65           200.65

七、净资产                   1,799.92          6,199.92     4,400.00       244.4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公元智能的价格是根据申威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
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经评估,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
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64,005,743.31 元,负债评估值为 2,006,500.00 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61,999,243.31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玖拾玖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叁角壹分。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申威资产评估对公元智能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最终定为公元智能整体作价 6,800 万元,弘屹机电将持有公元智能
19.41%的股权转让给永高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 1,3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
参佰贰拾万元)。其他股东对公元智能增资 2,000 万元之后,永高股份最终将持
有公元智能 15%的股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转让方):浙江弘屹机电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一及增资方):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二):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法人增资方):浙江宏荣投资有限公司

   戊方(自然人增资方):卢震宇、冀雄、张贤康、杨永安、陈志国

    第一条 转让股权及增资

    经协商,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

    1. 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公元智能 17.18%股权,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2. 甲方向丙方转让所持有的公元智能 19.41%股权,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3. 各方同意公元智能增资 2,000 万,其中乙方认缴 240 万,丁方认缴 440
   万,戊方认缴 1,320 万【卢震宇、冀雄、张贤康、杨永安、陈志国各认缴 264
   万,合计 1,320 万】。

    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元智能股权结构变更为:弘屹机电持有
41.27%,元邦投资持有 7.73%,公元集团持有 16%,永高股份持有 15%,宏荣投
资持有 5%,卢震宇、冀雄、张贤康、杨永安、陈志国分别持有 3%,合计持有 15%。

    第二条 转让及增资价格

    经协商,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

    1. 由乙方分别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元智能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2. 各方确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体见附件一)及上海
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具体见附件二);

    3. 依据前述审计、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基础,经各方协商确认公元智能增资
前整体作价 6,8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2,488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
仟肆佰捌拾捌万元),其中:

    (1) 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公元智能 17.18%股权所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168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捌万元);

    (2) 丙方收购乙方持有的公元智能 19.41%股权所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3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参佰贰拾万元)。

           4、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元智能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30,704,187.01 元,负债 17,776,269.57 元,净资产
     为 12,927,917.44 元。公元智能的每份注册资本净资产为 0.7182 元。
           本次乙方、丁方、戊方增资共计 2,000 万元,以前述协商作价 6,800
     万元为增资基础,其中 529.41 万元作为公元智能的注册资本,1,470.59
     万元作为公元智能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额及折股比例具体见下表:单位
     万元;
           增资前持 本次转(受) 本次增资金   本次增资中作为   本次增资中作为   本次增资后
 股东
           股比例(%) 让股权比例    额         注册资本金额     资本公积金额   的持股比例
弘屹机电      90.00%      36.59%          0                                 0          41.27%
元邦投资         10%                      0                                             7.73%
公元集团           0      17.18%        240            63.54           176.46             16%
永高股份           0      19.41%          0                                               15%
宏荣投资           0                    440           116.47           323.53              5%
卢震宇             0                    264            69.88           194.12              3%
  冀雄             0                    264            69.88           194.12              3%
张贤康             0                    264            69.88           194.12              3%
杨永安             0                    264            69.88           194.12              3%
陈志国             0                    264            69.88           194.12              3%
 合计          100%                    2000           529.41          1470.59           100%

           5、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元智能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和以后经
     营所产生的利润均由公元智能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的股东按其持有股
     份的比例享受。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与期限

           协议各方同意及确认,增资款项由认缴各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足额认
     缴,股权转让款项由受让方按以下方式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

           (1) 第一期:在本协议生效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的 50%,即:乙方向甲方支付 584 万元,丙方向甲方支付 660 万元;

           (2) 第二期:在股权转让完成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 40%
     的股权转让价款,即:乙方向甲方支付 467.2 万元,丙方向甲方支付 528 万元;

           (3) 第三期:在股权转让完成日起满 180 天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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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方支付剩余 1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乙方向甲方支付 116.8 万元,丙方向丁
方支付 132 万元;

       (4) 上述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采用电汇方式分别汇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第四条 协议生效条件

       各方确认,本协议于以下全部合同生效条件均满足后才可生效。

       (1) 本协议于各方签字或盖章;

       (2) 乙方、丙方董事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3) 乙方、丙方、戊方依本协议书对公元智能增资的行为,已获公元
智能股东会的批准和公元智能各股东的同意和承诺。

       第五条 工商变更

       甲方承诺自合同生效且受让方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完成公元智能的工商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及法人代表变更)。受让方及
增资方应积极配合,并在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应由受让方签署的相关工
商变更资料。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资金规划、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提供担
保等情形。
   3、交易完成后,公元智能成为永高股份的参股子公司。
   4、本资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项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与关联方风险共担,收益共
享。
   2、此项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成交定价是
依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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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320 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的第一批 20 家“机器换人”示范
企业,公司部分车间通过“机器换人”,既减少了劳动用工,又提高生产效率。
本次参股公元智能,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与公司产生
良好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此次交易的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并提供了相关
资料和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关于受让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
事应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台州公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该关联交易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我
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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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5、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