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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之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8-06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3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
月28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东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配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新的工作安排,张彤女士将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目前正在进行总经理工作梳理交接,张彤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旧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对公司未来发展无不
利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为维持公司管理稳定并高效和规范地运转,配
合完成公司发展战略,回归公司创业者心态,提倡奋斗者精神,董事会同意提名
公司董事长王东辉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经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于聘任王东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王东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为维持公司管理稳定并高效和规范地运转,董
事会同意选举张彤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张彤女士简历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
会人数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第七十条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   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

                                                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第一百零九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
                                                括四名独立董事,并设董事长、副董事
    条       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长各一人。


第一百一十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四条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第一百一十                                      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副董事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六条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王东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
学五道口金融EMBA。1987年毕业于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为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工程专
业并获学士学位,1987年至1990年在电子工业部第六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1990年至1994
年任电子工业部第六研究所工程师,1995年至2000年任北京瑞宝泰克计算机有限公司首席技
术官。2001年作为创始股东设立北京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东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608,893股,王东辉先生与夫人吴敏女士通过资产管理
计划共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6,246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吴敏为夫妻关系,
属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彤,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89年至1996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技术开发中心工程师,1996年至2005
年历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Sun产品事业部销售经理、总经理和企业系统事业本部副
总经理。2005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张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64,125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
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