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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需
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经营实力,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李南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提名李南方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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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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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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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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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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