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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10-16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 荣联            公告编号:2019-07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
敏女士的《关于有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为保证个人资金有足够的流动
性,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有可能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偿还质押贷款相关的利息或本金、以及用于其他个人资金
需求。另外,部分质押贷款如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购回,质权人也可能

对所质押的股票进行处置从而导致被动减持;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694,800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6%,且在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于2019年10月

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的《关于有可能减持
公司股份的通知》,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拟通过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化解质押
债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694,800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6%。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东辉、吴敏

           2、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拟减
                                                                                  持数
                                    持股占
                                                                                  量占
股东                   持股数量     公司总              拟减持股份                         减持价
         股东性质                            股份来源                 减持原因    公司
名称                   (股)       股本比              数量(股)                         格区间
                                                                                  总股
                                      例
                                                                                  本比
                                                                                    例
       控股股东、实                                                  用于偿还质
王东
       际控制人、董   117,608,893   17.78%                           押贷款相关
辉                                           公司首次                                      视市场
           事长                                                      的利息或本   不超
                                             公开发行   39,694,800                         价格确
                                                                     金、以及用   过 6%
       控股股东、实                          前股份                                          定
吴敏                   72,762,009   11.00%                           于其他个人
         际控制人
                                                                      资金需求

           注:1、股东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股东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额度为其上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 名下股份数的25%,王东辉 先生个人2019年度可 转让额度为
       29,402,223股。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持有的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二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可能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39,694,8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化解质押债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减持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质
       押贷款相关的利息或本金、以及用于其他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694,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2
       7、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及履
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王东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承诺:自2018年11
月7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严

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出具的《关于有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中明
确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部分质押贷款如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购回,质权人也可能对王东
辉先生、吴敏女士所质押的股票进行处置从而导致被动减持。

       四、备查文件

                                     3
1、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出具的《关于有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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