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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11-14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 荣联         公告编号:2019-08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荣联,股票代码:002642)自2019年11月11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11月11
日、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今年一
直坚持以主营业务盈利、实现“摘星脱帽”为既定经营目标。2019年前三季度公
司实现净利润2,123.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1.97%。由于公司主要客户群体来

自政府以及电信、能源、金融等行业客户,该类用户大多执行较为严格的财务预
算和支出管理制度,通常在年初确定项目规划及支出安排,在下半年集中完成项
目招标和项目验收相关工作,所以公司与行业内其他企业一样存在经营业绩波动
的规律性,四季度是全年销售与收款的高峰期。受此行业经营季节性波动的影响,
并结合往年经验分析,公司在四季度当季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从而达成全年的经

营目标是有非常大的信心和希望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在掌握和落实全年经营结果后,第一时间进行公开披露,以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以

及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行为。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

股份、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累计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公司控股 股东的 一致 行动人 吴敏女 士通过 集中竞 价交 易方式 减持公 司股份
3,0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8%;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因办理的质押式
回购交易涉及违约,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3,39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11月8日起连续90个自
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可减持额度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与质权人就《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进行了充分沟通,避免出现违规减持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王东辉先生股权质押
的后续进展情况,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2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目前王东辉先生与质权人保持着密切沟通,并积极商讨纾困方案,但最

终落实还需要时间。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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