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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4 亿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
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资金理财累计金额不

超过董事会审批范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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