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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康翰震                  联系电话:0755-2383 52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楠楠                  联系电话:010-6083 49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不适用(持续督导期未满 3 个
(1)现场检查次数
                                            月)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无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的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
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间接
或直接持有万润股份的股份期间,本公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会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是                 不适用
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
或间接参与与万润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万
润股份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

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
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越权
                                   是                 不适用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时,中国节能环保集
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万润股份
                                    是(于 2018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
                                    3 月 13 日履行 不适用
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
                                    完毕)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时,中节能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承诺:自万润股份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 是                 不适用
行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03
月 27 日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是(于 2018 年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018 年 3 月 27
                                    8 月 6 日履行完   不适用
日~2018 年 8 月 06 日)不进行风险投
                                    毕)
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08
月 15 日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是(于 2018 年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018 年 8 月 15
                                     10 月 12 日履行   不适用
日~2018 年 10 月 11 日)不进行风险投
                                     完毕)
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
(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承诺:1、不越权干预你公司的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你公司的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单位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单位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是                  不适用
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3、如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承诺: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会通
过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变相占用万润股
份资金,保障万润股份在中节能财务有
限公司的资金安全。2、中节能财务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不存在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情
况,亦不存在被主管部门暂停/终止业
务、处罚或其他任何影响中节能财务有
限公司业务持续性、安全性的情形和风
险;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将合法合规地
向万润股份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服
务并配合万润股份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万润股份在中节能
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和贷款均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若万润股份因中节能
财务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中国节能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利
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万润股
份资金而遭受损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现金予
以足额补偿。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将对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监督,并
行使必要的权利,促使其遵守本承诺。
3、万润股份对其存放在中节能财务有
限公司的资金拥有全部的自主管理权,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保证不予干涉,并
保证万润股份能够根据其指令及时调
拨、划转或收回资金等,保证万润股份
的资金安全。万润股份可根据自身需
要,自主决定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存
贷款等业务涉及的金额和期限;此外,
万润股份可根据自身需要及实际情况自
主选择或随时变更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
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4、中国节能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
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万润股份资金,保障万润股份的资金
安全,若因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或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万润股份资
金导致其遭受损失的,中国节能环保集
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现金
予以足额补偿。5、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
万润股份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
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
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万润股份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公司 2018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2)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
                              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
                              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
                              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
                              导工作,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花旗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变
                              更为中信证券指定的康翰震和王楠楠。(3)公
                              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沸石
                              系列环保材料二期扩建项目”及对子公司增
                              资,其中,“沸石系列环保材料二期扩建项目”
                              计划于 2019 年底完成。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担任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担任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
                              部使用完毕并依法销户日止或持续督导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康翰震                                        王楠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