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将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1]190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 1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323,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639,330.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560,670.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全部到位,实际到位资金 299,200,000.00 元,包含尚未支付的信息披露费、审 计及验资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发行费 9,639,330.00 元,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702A213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546,800 股,每 股 发 行 价 18.91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501,999,988.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3,809,999.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8,189,989.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瑞华验字[2015] 62060003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 资金来源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 年末余额 已投入 收入净额 入项目金额 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 首发 24,696.64 5,358.49 3,158.60 2,059.53 再融资 6,331.13 7,700.21 3,811.30 35,598.94 合计 31,027.77 13,058.70 6,969.90 37,658.47 注:由于下述四、1 中已说明,因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原因,公司原首发募 专项报告第 1 页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搬迁至兰州新区重新建设,兰州市政府已将公司前期投入项目 的 1.6 亿元先期补偿给公司,其中已使用专户资金 13,856.51 万元也已返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故 13,856.51 万元不再在上表中“以前年度已投入”部分列示(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发资金在交 通银行兰州桥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621060171018010035232。 再融资资金按项目设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交通银行兰州桥北支 行 , 账 号 621060171018010061723 ; 招 商 银 行 兰 州 分 行 城 南 支 行 , 账 号 931900060310210 和 931900060310116 ; 兰 州 银 行 白 塔 山 支 行 , 账 号 101262000221592。、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 用。、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 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万元 资金 专户银行名 初始存放 利息收 银行账号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来源 称 金额 入净额 621060171018010035232 28,956.06 3,158.60 30,055.13 59.53 交通银行兰 首发 州桥北支行 理财产品 2,000.00 621060171018010061723 22,818.22 1,952.79 9,029.75 741.26 再融 交通银行兰 资 州桥北支行 理财产品 15,000.00 931900060310210 7,301.83 469.32 3,300.09 171.06 再融 招商银行兰 资 州分行支行 兰州银行 1036 4,300.00 专项报告第 2 页 931900060310116 6,571.64 489.37 585.91 475.10 兰州银行 1036 6,000.00 再融 兰州银行白 101262000221592 9,127.29 899.82 1,115.59 8,911.52 资 塔山支行 合计 74,775.04 6,969.90 44,086.47 37,658.4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 2017 年度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3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 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13】55 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城入园有关事宜的批复》(兰政办函【2013】 27 号),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公司被确定为出城入园并于 2013 年启动搬迁改造的 企业之一。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市新区开发建设政策的意见》(甘 政发【2012】135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 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意见》(甘政发【2011】78 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2】 61 号)文件精神,公司向新区搬迁,参照中央、省属企业向新区拓展有关政策执 行。 鉴于上述政府整体发展规划,造成公司募投项目暨扩大浓缩丸生产规模技术 改造项目停建,实施地点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从长远考虑,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当地政策,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 合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合理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已经投建的募集资金项目,与兰州市政府协商迁 址建设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补偿方案已于 2013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披露。根据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在建的募投项目所在土地将变性为商 专项报告第 3 页 住用地实施土地招拍挂,所得收益的 85%归属公司,用于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为 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申 请,兰州市政府同意将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补偿给公司,该补偿资金 待原募投项目所在土地招拍挂后从应归属公司的 85%收益中扣还兰州市政府。公 司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上述补偿款共计 1.6 亿元,并将其中已使用的专户资 金 138,565,137.15 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 园项目。 原募投项目所在土地的其中 158 亩已于 2015 年 11 月完成招拍挂工作。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归属于公司的土地出让款 6.56 亿元(含上 述 1.6 亿元),该款项将全部用于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项目。 公司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项目预算投资总额 12.04 亿元,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兰州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并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兰新国 用(2014)第 210 号)。公司积极推进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的项目建设,进 展顺利。截止目前,所有建设单体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后续配套工程正在实 施,设备也正在陆续到货安装。 2、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 经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再融资“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 22,411.93 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变更投入“兰州新区佛慈制药 科技工业园项目”;将再融资“药源 GAP 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 7,301.83 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变更投入由全资子公司甘肃佛慈药源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甘肃佛慈天然药物产业园项目”。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披露。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 2017 年度未发生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7 年半年度募集 专项报告第 4 页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74,775.04 13,058.70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713.76 44,086.47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74%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本年度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变更) 总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扩大浓缩丸技术改 否 24,540.62 24,540.62 5,358.49 30,055.13 122.47 否 造项目(首发项目) 2、兰州新区佛慈制药 科技工业园项目(原再 是 22,411.93 22,411.93 6,123.45 9,027.75 40.28 否 融资项目变更) 3、甘肃佛慈天然药物 产业园项目(原再融资 是 7,301.83 7,301.83 1,000.06 3,300.09 45.20 否 项目变更) 4、营销网络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再融资项 否 10,000.00 10,000.00 15.10 1,115.59 11.16 否 目) 5、甘肃省现代中药制 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否 7,200.00 7,200.00 561.60 585.91 8.14 否 项目(再融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1,454.38 71,454.38 13,058.70 44,084.47 61.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是因为政策性搬迁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涉及 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详见:《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施方式调整情况 变 更 后 的 项 目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的 情 况 不涉及 说明 (1)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40,978,503.61 元,占投资总额比例的 16.70%。预先投入资金经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国浩核 字[2012]702A10 号)。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40,978,503.61 元。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7,870,946.80 元。预先投入资金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62060012 号)。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 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7,870,946.80 元。 (1)201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8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10 月 8 日归还 460 万元和 34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预案》,同意使用 2,5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3 年 4 月 25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 用了 25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归还 2,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2013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5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25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归还 2,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2014 年 4 月 9 日,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5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2,5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归还 2,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5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归还 2,500 万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5)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500 万元佛慈大健康产业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 定期限内使用了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归还 2,500 万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涉及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闲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 用途及去向 规定期限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7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1.03 亿元以协议存款等形式存放, 剩余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上述资金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