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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慈制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08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8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
大街 6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石爱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3 月 6 日—2018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总数 308,748,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46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308,748,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461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本次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0%。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08,748,4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宋华女士、石金星先生、刘志军女士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18 年 2 月 13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