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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慈制药: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2019-09-1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孙裕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孙裕先生的辞职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孙裕先生确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及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孙裕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孙裕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同意孙裕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对
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总经理
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宋   华                  石金星                   刘志军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