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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青稞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7-056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青稞酒”)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政府补助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
化,不影响公司当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其
他收益”项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2)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日       2017 年 1-6 月“其他收益”科目的金额调增
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 1,324,291.16 元,2017 年 1-6 月“营业外收入”
入”项目调整为“其他收益”项目             科目的金额调减 1,324,291.16 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