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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青稞酒:独立董事关于租赁库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8-08-28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租赁库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租赁库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配合
公司物流中心全国直营仓建设,发挥前置仓的优势,该库房所在区域交通便利,
内部设施完善,租赁价格适中,配送范围覆盖西宁及周边区域,能够确保第一时
间完成客户订单的交付。本合同租赁费用标准按照独立第三方市场,参考青海生
物园区库房租金市场(可比规模、标准、地段)公允价格定价。本次关联交易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银会、王君先
生回避了表决,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原
则进行,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方文彬、王德良、吴非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