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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青稞酒: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9-022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8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银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5,629,5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6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5,258,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61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70,9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03,9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70,9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2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潘继
东、李想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294,826,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84%;反对 802,8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353%;反对 368,7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353%;反对 368,7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353%;反对 368,7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353%;反对 368,74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95,260,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3%;反对 368,744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李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