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盛金科:《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7-13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拟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民盛金科控股 公司注册名称:仁东控股股份
1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ESON FINTECH 英文名称:RENDONG HOLDINGS
CO.,LTD. CO., LTD.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下无正文)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页无正文,为《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闫伟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