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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5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
月26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制了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狄瑞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